云南省曾判了這麼個案子:
一男一女交往時,男方單獨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女方後到民政局請求撤銷結婚登記,并起訴男方,要求賠償損失。民政局認爲男方弄虛作假騙取結婚登記,根據規定撤銷結婚登記并宣布婚姻關系無效。法院一審、二審都認定男方損害了女方的婚姻自主權,必須賠償。
這個案子似乎作爲參考、指導材料,廣爲傳播。沒幾個人看出來判得有問題嗎?
民政局認定婚姻無效,原被告雙方也認可了民政局的認定,法院也認可了民政局的認定。換言之,原被告婚姻無效。
所謂無效,就是說自始不成立。婚姻無效,就是說原被告兩人一開始就沒有結婚。也就是說女方沒有和男方結婚。女方不打算與男方結婚,最終也沒有與其結婚,婚姻自主權在什麼地方受到了損害?
像這種事件,一開始沒打算結婚,最後不管是被認定婚姻無效還是怎麼樣,只要不存在婚姻關系,就不可能損害婚姻自主權。
如果說有誰的婚姻自主權受侵犯,那估計也是他和某人打算結婚而受第三人阻撓乃至不能結婚吧。不可能是被騙或者被迫結婚,以致婚姻自主權受侵犯。因爲并非本意的結婚會被認定爲無效,如上所述,無效的婚姻自始不存在。
女方告男方,法院傾向女方,不是不可以,好歹也得用個正確的理由吧。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一款特定『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根據相反解釋原則,可知超過一年不適用該款規定。也就是說不能根據該款而認為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要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勞動者不及時行動就吃虧???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則前述超過一年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第14條該款規定,視同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既然是『視同』,就不屬於第82條第2款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屬於『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的,應該是第14條中除了『協商一致』之外的『……(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這三項。
也就是說,從文面理解,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享受雙倍工資待遇。固然還能從其他角度解釋這些法條以求公平,但為什麼不在立法的時候嚴謹些呢。
《勞動合同法》第90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個『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內容上承接哪處?是只承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還是同時也承接『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條:『……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用人單位不這樣做有什麼後果?其他還有若干處只有『應該』而沒說不照障的後果。
《勞動合同法》第49條:『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具體怎麼做呢?而且這條內容和勞動合同一點關系都沒有,幹嘛放在《勞動合同法》中!?
上述問題也未能在立法或司法解釋中看到答案。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一款特定『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根據相反解釋原則,可知超過一年不適用該款規定。也就是說不能根據該款而認為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要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勞動者不及時行動就吃虧???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則前述超過一年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第14條該款規定,視同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既然是『視同』,就不屬於第82條第2款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屬於『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的,應該是第14條中除了『協商一致』之外的『……(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這三項。
也就是說,從文面理解,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享受雙倍工資待遇。固然還能從其他角度解釋這些法條以求公平,但為什麼不在立法的時候嚴謹些呢。
《勞動合同法》第90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個『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內容上承接哪處?是只承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還是同時也承接『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條:『……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用人單位不這樣做有什麼後果?其他還有若干處只有『應該』而沒說不照障的後果。
《勞動合同法》第49條:『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具體怎麼做呢?而且這條內容和勞動合同一點關系都沒有,幹嘛放在《勞動合同法》中!?
上述問題也未能在立法或司法解釋中看到答案。
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
《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由北京出版社出版。豆瓣中的評論蠻高的。寡人估計有些人是看在《左傳》、《呂氏春秋》、《戰國策》的份上給了那麼多星。就好象有些人看在中國的份上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同樣,有人說某家店做的京醬肉絲不好吃,不是說京醬肉絲不好吃,而是說那家做得不好;有人說某杯茶不好喝,不是說茶不好喝,可能那個杯子不乾凈,本身沾附了些尿素,玷污了好茶。白馬非馬,《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其亦非《左傳》、《呂氏春秋》、《戰國策》歟?
談談好的一面。這本書售價19.9圓人民幣。價格算是便宜。但書其實仍然不便宜。一毛錢便宜,用一毛錢買一滴普通的人尿,就貴了;三百萬貴,用三百萬買下天安門,就便宜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長。
再談談不好的其他面。首先,作者署的是左丘明等和某某工作室編輯。左丘明等人的名字就算不放上去,別人也不會誤會《左傳》是某某工作室弄得。而某某工作室爲什麼不出具具體參與人員名單呢?集體負責?集體負責稍微偏一點就是集體不負責。
其次,好像有人說讀古書,讀傳寫錯誤的古書也是種樂趣。我不知道有這種心境的人有多少。即便有,那那些錯誤也不能太離譜。不能太離譜,要求不高。即便傳到最後,意思與原文相去甚遠也行啊,只要最後出來的那個自己條理清楚就可以了。但這本書做不到這一點。多字減字、字序句序顛倒,時常出現。
再次,訓詁古文的確不那麼容易,出現錯誤也不是不容許。但錯誤太離譜的話,就證明根本沒資格去訓詁。且《左傳》、《呂氏春秋》、《戰國策》又不是什麼禁書,歷來傳抄、講解應該不少。難道編者沒看過或者沒看懂前人的講解?
最後,那些附著的編者感想是什麼東西?思維混亂,有五毛風范;文筆慘烈,比文青尚嫌不足。即便看做網誌,水準也在中人以下。
總結:不該買這本書,也不該借。買了、借了也不該碰。碰了也不該看。這本書壓根就不該出版。
談談好的一面。這本書售價19.9圓人民幣。價格算是便宜。但書其實仍然不便宜。一毛錢便宜,用一毛錢買一滴普通的人尿,就貴了;三百萬貴,用三百萬買下天安門,就便宜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長。
再談談不好的其他面。首先,作者署的是左丘明等和某某工作室編輯。左丘明等人的名字就算不放上去,別人也不會誤會《左傳》是某某工作室弄得。而某某工作室爲什麼不出具具體參與人員名單呢?集體負責?集體負責稍微偏一點就是集體不負責。
其次,好像有人說讀古書,讀傳寫錯誤的古書也是種樂趣。我不知道有這種心境的人有多少。即便有,那那些錯誤也不能太離譜。不能太離譜,要求不高。即便傳到最後,意思與原文相去甚遠也行啊,只要最後出來的那個自己條理清楚就可以了。但這本書做不到這一點。多字減字、字序句序顛倒,時常出現。
再次,訓詁古文的確不那麼容易,出現錯誤也不是不容許。但錯誤太離譜的話,就證明根本沒資格去訓詁。且《左傳》、《呂氏春秋》、《戰國策》又不是什麼禁書,歷來傳抄、講解應該不少。難道編者沒看過或者沒看懂前人的講解?
最後,那些附著的編者感想是什麼東西?思維混亂,有五毛風范;文筆慘烈,比文青尚嫌不足。即便看做網誌,水準也在中人以下。
總結:不該買這本書,也不該借。買了、借了也不該碰。碰了也不該看。這本書壓根就不該出版。
三月女郎
Miss March
西曆2009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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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喜劇,但我希望拍成悲劇。只要實踐本片幾句臺詞就行了。
1,How much can a person change in four years? I really knew her. Then you wake up, and she's a completely different person.
2,I don't even know where I am.
3,Cut through bitches like water. No emotional attachment.
4,When you give something to a bitch, they don't do nothing but take(這句語法怎麽仿佛西班牙語……下面那句也是). That's why I don't give'em nothing but the dick. 'Cause 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5,We got a long way to walk.
6,-People are assholes.
-Some one will stop. Don't worry dude, things work out.
-No they don't. Things just don't work out. I'm a living proof of that.
——————————————————————————
最後放字幕時的小劇情蠻好的。
西曆2009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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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喜劇,但我希望拍成悲劇。只要實踐本片幾句臺詞就行了。
1,How much can a person change in four years? I really knew her. Then you wake up, and she's a completely different person.
2,I don't even know where I am.
3,Cut through bitches like water. No emotional attachment.
4,When you give something to a bitch, they don't do nothing but take(這句語法怎麽仿佛西班牙語……下面那句也是). That's why I don't give'em nothing but the dick. 'Cause 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5,We got a long way to walk.
6,-People are assholes.
-Some one will stop. Don't worry dude, things work out.
-No they don't. Things just don't work out. I'm a living proof of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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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放字幕時的小劇情蠻好的。
44 Minutes: The North Hollywood Shoot-Out
西曆2003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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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部宣傳片來說,不錯了。
當宣傳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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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部宣傳片來說,不錯了。
當宣傳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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